之前律師考試 作文題目出了個"律師性格與國家領導"頗惹爭議
其實我覺得啊 出"我的志願"這種老掉牙題目不是很好嗎?
這個題目越老越難寫得好
越老越能了解到自己的志願不是"自己"的 價值是社會的 機會是社會的
沒有先前的機會就沒有現在的志願
你會感覺到現實的壓力沉重 但又想把夢想沉重(是越來越重)的門扇推開
志願一直縮水,比如說從小時候的總統變成小公務員
當發現正義是不能靠一己之力(像電影裡演得一樣)實現,我們又要如何不矛盾的表達
"想要實現正義"?
也許這時我們會痛苦的發現 志願是少數幸運兒的專利 學不來也勉強不來的
於是我們不再寫這樣的文章,就算寫了也是重重拿起輕輕放下

如果考試出這樣的考題 有信心去面對嗎? 只怕是剪不斷理還亂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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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eeeric

    曾經發生過的事情不可能忘記,只是想不起來而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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