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:大學聯招考生在選系或選校? 陶宏麟 東吳大學經濟系

民國73學年以前,統計上法律系在此8個學系墊底的地位非常顯著,因為與其他7個系相比,法律系的原始最低錄取總分都顯著地較低。73學年時,這種情況開始改善,它已明顯超越文學院中較後的志願如中文及歷史系,雖係數估計上超越商學院較後的志願經濟系,並落後於文學院中較前志願的外文系,但統計上卻不顯著。民國74學年,法律系排名再上一層樓,統計上顯著超越外文系與經濟系,而與商學院較前的志願如國貿、企管及會計的前後關係在統計上不顯著。雖然此期間各年度法律系與國貿、企管及會計系的排名先後在統計上不顯著,然國貿與企管系總是分居首位及次位,法律系與會計系分占第三及第四位,似乎訴說法律系此段期間仍無法與商學院排名較前學系競爭。82學年後,法律系已明顯拋開表1中的所有其他學系,確立獨占龍頭的地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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