剛才才注意到...學校好像是規定九學分"以上要交學雜費"!?(還是九學分"以下交學分費"!?希望是括弧裡面的)...想到這然後開始緊張了,因為我的大五下學期正是九學分="=要是要交學雜費,真不知道我之前這麼辛苦的修36個學分作啥了Orz有種想掐死自己的衝動!我又不是閒閒想挑戰極限QQ嗚~這正是所謂少壯不努力,老大徒傷悲啊!因為...下學期必須多修的是之前大二下被當的債總...不然我只好下學期硬衝七學分,不修國際私法!賭暑修(他X的這真是太瘋狂了Orz要是沒人被當,那我就有大六了!六六大順)嗚,繼續看書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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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經發生過的事情不可能忘記,只是想不起來而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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